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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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我校教职工参加2026第1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新考、续聘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06

    各二级学院:

    我校现有20个院校技能鉴定职业(工种)认定资质(工种名录见附件1),为做好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建设,充实考评员队伍,现将培训班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线上培训,端口路径另行通知。

    二、培训时间:2026年4月11日至12日。

    三、工作要求:

    1.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根据自身技能等级证书(人社系统三级及以上)或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方向选择报名参加匹配的职业(工种)考评员培训班,应报尽报,专业不相关则无法报名成功;原则上仅接受报名参加学校现有鉴定工种和2026年二级学院拟新增职业(工种)的考评员培训班,包括有效期满需续聘换证的考评员。

    2.申报表(附件2、附件3)填报请严格按照表内加粗文字模板修改填写。

    3.培训审批流程、培训缴费、培训费报销等工作由实训中心刘宏奋负责落实跟进;报名学员专心参训,通过考核,持证参与2026年鉴定考评工作。

    4.教职工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工作一次,计公共服务分10分。

    四、材料提交:

    请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3月24日(周二)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excel版、doc版均需),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清远校区行政楼202,电子版发至sxzx@nhic.edu.cn。

    1.申报表(附件2、附件3),纸质版一式四份。

    2.报名汇总表(附件4)。

    3.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模板见附件5,仅供参考,电子版仅需盖章版)。

    4.工作年限证明(格式按附件6)。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7.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续聘仅需交1、2、3、5项和考评员证原件,新考1-7项均需提交,3由二级学院统一出具,未尽事宜见附件7、附件8)

       

    附件:(见通知附件页)


    实训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