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的深化,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与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与反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师德师风情况及教学管理状况,加强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的联系和交流,促进教与学良好互动,使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管理科学、规范,以保障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和教学质量提升,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教学工作学生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由各班级民主选举或指定,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本班级及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信息,参与教学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的学生代表。
第三条 信息员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及时、保密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负责信息员的审定、培训、管理与考核,以及教学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与反馈工作。
第五条 各二级学院设教学信息站,由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任站长,负责本学院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本院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每个行政班设信息员一名,负责本班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
第七条 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反映教师在课堂内外是否存在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利益、丑化领导人形象、违背宪法法律、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封建迷信等不当言论;或有其他违背教书育人基本宗旨、价值导向及违背社会基本师德师风的言行;
(二)收集本班级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设施、教学条件及考试等方面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收集本班级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的管理等)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反映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学风问题,反映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五)及时向教评中心反馈紧急或重要的教学问题,如教师缺勤、教师迟到等涉及教学秩序的事件,以及教师课堂言论涉及师德师风的情形;
(六)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调研、座谈会等活动,为教学改进提供学生视角的建议;
(七)协助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与教学信息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
第八条 信息员可通过邮件、书面形式、在线收集表单等形式向教评中心反馈收集到的教学信息,信息应包含教师教学、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等内容。
第九条 教评中心建立响应机制,对信息员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明确责任部门,及时向信息员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条 信息员对履职过程中获知的教学管理内部信息、教师个人信息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教评中心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教评中心对信息员提交的反馈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在向相关部门转办时,原则上不主动披露信息员身份信息(如确需核实具体细节,须征得信息员本人同意后方可提供)。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信息员资格;教评中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师生要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并帮助和指导他们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做好信息员工作。学生信息员在执行任务时,任何人不得刁难和干扰学生信息员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对学生信息员因如实反映教学信息而打击报复。对刁难、干扰信息员正常履职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章 信息员的选拔、聘任与培训
第十二条 信息员选拔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责任心,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能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敢说真话;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三条 信息员选拔由辅导员推荐,辅导员根据学生自荐或者班级选举情况,综合学生表现等情况进行推荐,经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教评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信息员每学年聘任一次,工作表现突出且本人愿意续任的,经辅导员和二级学院同意后,可直接续聘。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因休学、退学、实习离校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信息员的,应及时增补。
第十五条 信息员上任前需接受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信息收集技巧、信息反馈流程、教学管理规定等,以增强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 激励与考核
第十六条 每学年对信息员进行考评,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显著的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信息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建议各二级学院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相应加分;对工作不负责的信息员,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