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项例:科研项目成果佐证材料不完整
某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过程中,对科研项目结项成果佐证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科研项目的论文成果佐证材料仅提供论文稿件录用通知,缺少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页等材料,无法完整佐证论文发表真实情况。
案例分析
1.上述验收不符合该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应提交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页的规定。
2.仅依据稿件录用通知难以确认论文实际发表的时间、作者及其单位等关键信息真实情况。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存在科研成果认定失实的风险。
审计建议
1.科研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科研项目监管主体责任,严格核查结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补齐日常管理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杜绝此类问题反复发生。
2.对于结项材料不完整的项目,要求限期补齐结项材料。整改期满仍未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作撤项处理,按科研管理办法追回相关费用。
法规链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第七条:“依托单位应当审核项目负责人所提交项目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说明:因内设机构调整,《审计案例快递》2026年第4期起由党政办公室(审计工作部)在部门官网发布。
来源:审计工作部
编辑:黄 悦
初审:孙大峰
复审:谢 瑶
终审:方永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