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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作者:时间:2021-09-18点击数: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代码:11114

 

学院简介: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是广东省总工会于1993年在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基础上建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天河、黄埔、清远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100多亩,在校生1.2万人。我校作为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普通班、专班)”。开设8个专业,招生计划600人,教学地点设在合作办学的单位。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对象为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生专业、教学地点、招生计划、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专班类型

学制(年)

招生总计划
(人)

学费(元/学年)

教学地点

招生对象要求

001

学前教育

幼儿园教师班

3

35

1800

平远县教育局

学前教育从业人员

002

学前教育

幼儿园教师班

3

55

40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学前教育从业人员

003

学前教育

幼儿园教师班

3

100

4000

普宁市中博职业技术学校

学前教育从业人员

004

社会工作

南粤家政班

3

50

4000

深圳市深科技工学校

南粤家政行业从业人员

005

电子商务

基层农技人才班

3

35

4000

广州羊城职业技术学校

基层农技人员

006

工商企业管理

基层农技人才班

3

35

4000

广州羊城职业技术学校

基层农技人员

007

市场营销

基层农技人才班

3

45

40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基层农技人员

008

大数据与会计

高素质农民班

3

40

40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高素质农民

009

电子商务

高素质农民班

3

55

40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高素质农民

010

工商企业管理

普通班

3

30

40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011

建设工程管理

普通班

3

35

45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012

学前教育

普通班

3

35

40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013

计算机网络技术

普通班

3

50

4500

广州城建技工学校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报名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7日)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和相关院校专业报考要求且拟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直接使用已获得高考报名号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无需重新进行高考报名。

(一)考生进行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时间为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公布在招生网站上的招生简章,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招生类型及专业填报志愿。因未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3.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3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已参加2021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并获得考生报名号的考生无需再提供户籍和高中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三)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四)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校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我校会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我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组织开展。我校会对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退役军人考生的退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外省户籍在粤务工人员参保情况及与本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

我校在审定考生报考资格时要按流程进行审核及复核,我校在系统中将报考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复核通过”,并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考生一经我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校打印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对于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在网上将考生状态设置为“资格审核或复核不通过”,考生可登录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计划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修改,按照修改后的志愿院校要求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

四、入学测试(10月9或10日,具体待定)

1、测试由我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2、取得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五、录取规则及录取时间(10月18日-26日进行)

1、测试结束后,我校在招生网站公示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测试成绩情况划定各类型各专班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不低于测试满分值100分的40%。根据各专业各类型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符合免试条件者,按满分计算,优先录取。

3、考生测试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注册与复查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考生,拟定于2021年10月底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及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人才培养及毕业证书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二)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的考生在2021年秋季入学,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由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颁发的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资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九、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19日前

招生院校公布招生简章

9221400271400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9221400至月301000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报考考生资格审核及复核

930

处理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遗留问题

109日至10

招生院校完成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

10月14日前

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考核成绩

1018日前

招生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提交拟录取考生信息

1018-25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招生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生成录取名册供招生院校下载

1026日前

招生院校完成高职扩招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招生办

咨询电话 020-38251888(8条线)、020-87732281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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