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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

作者:林福燕时间:2020-06-17点击数: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保证资助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助学效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过程监督细则

1、    辅导员需在评选活动开始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将学

院学生资助监督工作告知学生,并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珍惜资助机会。

2、    各二级学院(系)根据各类资助评选要求,选拔参评候选

人,并由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对各二级院(系)选拔参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结果出来后,获得资助

的学生的评审材料交由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复核后,在全院三校区公告栏和学院网页上进行5天公示。

4、    在公示期间,由学生处抽取部分未参评学生,针对获评学

生是否存在违规问题进行谈话,并将调查结果形成书面记录,报学院纪检室备案。

二、  资助期间监督

1、    学院校风校纪管理委员会长期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象评定工作举报投诉、咨询受理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咨询。

2、    资助期间出现成绩不合格或严重违纪情况者,终止资助。

三、  处罚规定

1、    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工作的老师应恪守正直与诚实,严格按

学院规定对参评学生进行选拔和评定,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取消被推选人资格。

2、    参评学生存在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

一律取消资格,并追回已发奖、助学金,并依据《学院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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