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践行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实训室用电用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实训室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使用空调。尽量少开或不开空调;使用时必须关闭门窗,夏季设置温度不低于 26℃ , 冬季不高于 20℃;离场 30 分钟以上应及时关闭空调。
二、节约照明用电。充分利用自然光,合理控制照明数量,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实行分时分区管控。
三、及时断电关停。电脑、空调、仪器设备等不使用时立即切断电源,节约用电、防范短路火灾(大型设备按操作规程执行)。
四、降低待机能耗。加强多媒体、照明等设备使用巡查,必要时统一关闭,严禁空转、长时间待机。
五、强化高耗管理。高耗能实训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管理、按需使用,杜绝无效能耗。
六、严守用电规定。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实训室使用热得快、电热水器、电磁炉等非实训用电设备。
各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与宣传教育。实训中心每学期不定期开展节能专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实训室管理考核。
特此通知。
实训中心
202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