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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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26年上半年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备案及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29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我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面向各二级学院收集拟在上半年组织开展的认定职业(工种)计划备案及考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大二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大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参加一次技能鉴定)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教学进度、学生实习安排及职业资格证书获取需求,合理组织学生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认定,提升“双证”覆盖率。

    2.有认定资质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每年开展认定工作,各学院根据考场条件、考评员力量及实操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考评规模。

    3.每个职业(工种)须指定一名考务员,考务员不得兼任该工种考评员。

    4.认定工作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一般分上、下午进行,每个考室安排不少于3名考评员。

    5.以本校持证考评员为主,具体工种及考评员名单见附件1。考评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考评任务。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接受学校派遣的考评员,将回收考评员证并注销考评资格。

    、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5月18日(周)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清远校区行政楼203,电子版发至sxzx@nhic.edu.cn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备案表(附件2)

    2.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3)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仅需纸质版

    4.考生学生证复印件(照片班级信息页及注册页)仅需纸质版

    5.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其他说明

    1.实训中心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计划备案,统筹协调全校认定工作安排。

    2.考务员、考评员参与认定工作,每次计公共服务分10分。

    3.学生报名阶段的具体安排(含报名表、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院校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录及考评员名册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备案表

    3.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实训中心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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