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我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面向各二级学院收集拟在上半年组织开展的认定职业(工种)计划备案及考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大二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及大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免费参加一次技能鉴定)。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教学进度、学生实习安排及职业资格证书获取需求,合理组织学生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认定,提升“双证”覆盖率。
2.有认定资质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应每年开展认定工作,各学院根据考场条件、考评员力量及实操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考评规模。
3.每个职业(工种)须指定一名考务员,考务员不得兼任该工种考评员。
4.认定工作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一般分上、下午进行,每个考室安排不少于3名考评员。
5.以本校持证考评员为主,具体工种及考评员名单见附件1。考评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考评任务。根据《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接受学校派遣的考评员,将回收考评员证并注销考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5月18日(周一)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加盖公章),纸质版交至清远校区行政楼203,电子版发至sxzx@nhic.edu.cn。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备案表(附件2)
2.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3)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仅需纸质版
4.考生学生证复印件(照片班级信息页及注册页),仅需纸质版
5.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四、其他说明
1.实训中心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计划备案,统筹协调全校认定工作安排。
2.考务员、考评员参与认定工作,每次计公共服务分10分。
3.学生报名阶段的具体安排(含报名表、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院校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名录及考评员名册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备案表
3.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实训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