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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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5年下半年院校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考评计划 备案和考务安排等三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9-14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5年新增15个院校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的申报已获批,目前共有20个职业(工种)认定资质(工种名录见附件1),为做好下半年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5年第二期考评员培训班

    (一)培训方式:线上培训,端口路径另行通知。

    (二)培训时间:2025年10月18日至19日。

    (三)注意事项:

    1.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组织全体教职工根据自身技能等级证书(人社系统三级及以上)或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方向选择报名参加匹配的职业(工种)考评员培训班,应报尽报,专业不相关则无法报名成功;原则上仅接受报名参加学校现有鉴定工种和2026年二级学院拟新增职业(工种)的考评员培训班,包括有效期满需续聘换证的考评员。

    2.各二级学院2025年申报新增工种时填报的“待培训考评员”的教职工应于本次完成培训任务并持证参与2025年鉴定工作任务,名单见附件2。

    3.申报表(附件3、附件4)填报请严格按照表内加粗文字模板修改填写。

    4.培训审批流程、培训缴费、培训费报销等工作由实训中心刘宏奋负责落实跟进;报名学员专心参训,通过考核,持证参与2025年鉴定考评工作。

    5.教职工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工作一次,计公共服务分10分。

    (四)材料提交:

    请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9月24日(周三)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excel版、doc版均需),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清远校区行政楼202,电子版发至sxzx@nhic.edu.cn。

    1.申报表(附件3、附件4),纸质版一式四份。

    2.报名汇总表(附件5)。

    3.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模板见附件6,仅供参考,电子版仅需盖章版)。

    4.工作年限证明(格式按附件7)。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毕业证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7.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续聘仅需交1、2、3、5和考评员证原件。未尽事宜见附件8、附件9)


    二、2025年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计划备案

    (一)时间统筹:

    1.保育师、电子商务师(网商)、营销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医药商品购销员等五个职业(工种)于2025年10月完成考评工作。

    2.2025年新增15个职业(工种)于2025年11月完成考评工作,条件成熟的职业(工种)可于10月份开展。

    (二)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应届毕业生(大三)参加相应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并将考评知识点融入专业教学,认真开展模拟训练,提高通过率,提升应届毕业生“双证”覆盖率(办学指标)。

    2.有鉴定资质的职业(工种)应每年开展认定考评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考场考室资源条件、考评员队伍力量、实操考试环境搭建等情况决定考评规模。

    3.每个职业(工种)指派一名专业教师作为鉴定工作对接考务员,因涉及考试保密工作,工种考务员不得兼任本次考评工作的考评员。

    4.鉴定分理论、实践部分,一般分开上下午进行,实践考评无特殊要求建议两部分同个考室,一个考室一般安排三名考评员。

    (三)材料提交:

    请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9月24日(周三)11: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excel版、doc版均需),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清远校区行政楼202,电子版发至sxzx@nhic.edu.cn。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计划备案表(附件10)。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11)。

    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仅需纸质版。

    4.考生学生证复印件(照片班级信息页及注册页),学生证在补办则提供二级学院出具的在校证明(盖章版),仅需纸质版。

    5.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纪要(模板见附件6,仅供参考,电子版仅需盖章版)。


    三、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常规化安排

    (一)工作模式:实训中心统筹,二级学院组织开展。

    (二)工作队伍:

    1.校级考务员3名,拟向全校招募。

    2.充实二级学院队伍力量,明确技能鉴定工作分管领导,设置一名院级考务员,每个职业(工种)配备一名考务员。考务员参与一次考评工作,计公共服务分10分。

    3.考评员安排,以本校考评员为主;连续两年不参与学校考评工作的,中心将回收考评员证并注销考评资格。

    4.实训中心每年9月组织考务员队伍开展考务工作培训,2025年定于9月24日14:30,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请二级学院2025年9月24日(周三)11:00前提交二级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2),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清远校区行政楼202,电子版发至sxzx@nhic.edu.cn。

       


    联系人:刘宏奋



              实训中心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