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育人理念,进一步规范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校内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出代表我校最高水平的参赛选手,根据《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实施办法》(粤工院办﹝2025﹞22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学生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承办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本次校内选拔赛旨在为2026-2027学年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原则上,凡计划参赛的赛项均须组织选拔赛。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确定拟申报的承办赛项,经实训中心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一)赛项申报
各学院应结合专业优势,预估2026-2027学年拟参赛赛项(可参考2025-2026学年赛项设置,附件2),积极申报承办,不设申报数量上限,原则上2026-2027学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赛项均应申报校赛承办权,作为下半年报名参赛资格。承办赛项须与学院专业对口,有相应课程支撑。
(二)选拔培养
通过公开、公平的校内选拔赛,遴选优秀学生组建校级集训队,结合赛项特点和学生专长合理安排参赛队伍,经集训及综合考核后代表学校参加省赛,实现“早选拔、早备赛”的梯队培养目标。
(三)承办能力
承办学院应具备良好的设备设施条件和办赛能力,拥有经验丰富且近3年获奖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团队。金牌教练工作室所在学院享有优先承办权。
(四)备案与参赛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承办赛项,做好备赛训练和校赛选拔工作。1个赛项原则上由1个二级学院独立承办,不作联合承办。
2.申报材料经实训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学校备案管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已备案的承办赛项须在后续实际组织校内选拔赛时,确保参赛队伍总数不少于8支(或不低于30人),方可按本通知的奖项设置与奖励规定进行奖项评比及奖金发放。
4.未满足参赛队伍数量要求的赛项,仍需组织校内选拔赛,但不纳入校级奖项评比范围。
(五)
1.承办赛项可作为金牌教练工作室验收成果之一。
2.跨学院专业赛项承办单位享有省赛参赛项权。
3.原则上2026-2027学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赛项均应申报校赛承办权,作为下半年报名参赛资格。本次未列入承办工作的赛项,后期如需参赛,需学院出具情况说明经学校研究再决定是否允许参赛。
4.
三、奖项设置与奖励
符合条件的备案赛项,按实际参赛队伍数量设置奖项(四舍五入):
一等奖:参赛队伍总数的10%
二等奖:参赛队伍总数的15%
三等奖:参赛队伍总数的25%
获奖队伍按《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实施办法》相关标准予以奖励,奖金从学校学生奖励经费支出。
四、申报流程
阶段 |
时间 |
负责部门 |
事项 |
申报阶段 |
4月7日- 4月14日 |
二级学院 |
确定承办赛项,填写《承办申请表》,撰写承办方案 |
遴选阶段 |
4月15日- 4月16日 |
实训中心 |
组织承办赛项审核确认工作 |
结果公告 |
4月17日- 4月19日 |
实训中心 |
发布承办及组织开展校赛通知 |
活动开展 |
4月20日- 5月30日 |
二级学院 |
公布赛项规程、报名方式及选拔标准、开展赛项组织、结果公示等工作 |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14日下班前通过OA“文稿报审/签章/发文(本部门)”流程把以下资料报送至实训中心。
1.二级学院承办汇总表(附件3,二级学院公章及Excel可编辑表格)
2.各赛项承办申请表(附件4,二级学院公章)
3.各赛项承办方案(二级学院公章)
联系人:袁小梅
附件:1.《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学生技能竞赛校内选拔赛实施办法》
2.2025-2026学年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相关赛项
3.二级学院承办汇总表
4.承办申请表
实训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