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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院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26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广东省劳动争议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变化,预测未来劳动争议的发展变化趋势,提出《广东省劳动争议审判案件大数据分析》的项目研究任务。欢迎校内外专家学者积极申报。

一、课题名称及研究内容

课题名称:广东省劳动争议审判案件大数据分析。

研究数据以20188月至20196月公布在中国司法裁判文书网上的广东劳动争议裁判文书为项目研究的数据来源,案件审结日期为20181月—12月。要求通过对上述司法裁判文书的大数据分析,对广东省2018年劳动争议案件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的描述性分析以及城市间的比较分析。研究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对劳动争议的发生数量、类别及数量、发生地及处理地、所属行业、单位性质、劳动者基本情况、性别比例、涉及劳动者人数、争议原因、结案结果等,进行描述统计分析;

2.  2017年进行年度比较,对劳动争议数量、劳动争议的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不同性质单位劳动争议的数量分布,涉案劳动者性别差异、不同年龄段劳动者的比例、劳动者人数分布、单位和劳动者胜诉比率等进行趋势变化分析。

3.  对粤港澳大湾区内的珠三角城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9个城市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进行分类研究和比较,分析和比较内容同第1和第2点,比较城市间的差异,总结各个城市的突出问题。

4.  对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工会的内容进行梳理,作为一个独立的章节论述,为工会更好履行职能提出建议。

5.  通过分析数据反映的问题,总结劳动争议发生和解决的特点与规律,对企业合法用工提出建议,对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提供路径方法,对政府防范社会风险、劳动法律修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提出建议性意见,最终形成《广东省劳动争议审判案件大数据分析(2019年报告)》。

6.  可以承担对比粤港澳大湾区内珠三角9市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劳动争议裁判制度、规律、特点的研究方案将优先考虑。

二、招标范围

校内外专家学者、律师

三、资助经费

人民币10万元,立项签订委托协议即拨付50%,验收通过拨付剩余的50%

四、项目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课题管理能力。

2.受委托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完成的项目成果是独立完成的作品,否则应当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责任。

3.受委托方提交完成的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著作权)的发表、转载、引用、使用、转让、收益和其他相关权益归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但受委托方有署名权。

4.受委托方所提交的成果在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书面发表、出版或者对外披露全文前,受委托方原则上不得先于我校发表、出版或者披露,受委托方的发表、使用不得与我校的发表、使用权益冲突。但受托方可以在完成提交给我校的成果经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后,经我校同意,合理发表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中采用定量分析的,受委托方需提供研究的原始数据给委托方验收成果时使用。

五、评审立项

实行专家评审制,采取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平、公正。由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院组织评审。

六、课题管理

按照《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院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课题研究成果以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院名义发表或呈报有关单位。

七、成果形式

1.广东省劳动争议审判案件大数据分析(2019年报告);

2.年度典型劳动争议裁判文书30份。要求每个典型案例写明其成为典型案例的理由;

3.涉及工会的劳动争议裁判文书。

4.粤港澳大湾区内珠三角9市与香港、澳门地区劳动争议裁判的对比。

八、课题完成时间

研究周期:20197-201912月,其中20191030日前提交第七点成果形式中的1-3项成果,20191230日前提交第七点成果形式中的第4项成果。

   九、申报及联系方式

《课题申请书》(见附件)请发送至邮箱:3531953310@ qq.com,纸质版一式五份寄送至通讯地址。

申报时间:2019626-7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志惠,电话:020-3719851613422452588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13号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劳动关系与工会理论研究院

 

附件:招标项目申请书.doc (55.51 KB)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1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