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公选学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全院公选课管理规定》学生学习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之外,每多获取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可转换为1个学分。

二级学院统一填写《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专业资格证书认定学分登记表》,签名盖章后交教务处完成学分认定工作。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专业资格证书认定学分登记表.xls (32 KB)

教务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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