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年06月26日 00:00:00

各院(系)、2015届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部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指南》(粤人社函〔2015117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发此通知。

一、补贴对象

2015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20151120151231)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持残疾证)。

备注:以上所提相关证件或证明(具体参照附件4)的有效期需在2015年内,除以上所提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1500/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申请

1)请符合要求的毕业生于2015331日前完成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①《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A4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给辅导员老师;“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参照附件3填写);

②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④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面);

⑤中国建设银行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签名);

⑥一寸免冠相片一张(按要求贴在《申请表》上);

2)请各院系辅导员老师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以及严格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并于201543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汇总到“院(系)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并提交至就业办(见附件2,纸质版盖章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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