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学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为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我校各类学生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生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正确把握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维护校园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紧紧围绕学校的政治稳定和秩序稳定,认真做好关系到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同时妥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快速反应,减少伤害”原则,对学生安全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将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2.坚持“教育疏导,理智果断” 原则,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加强正面教育和疏导,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3.坚持“妥善处理,合法公正” 原则,对学生安全事件的处理要以社会和学校稳定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合理、合法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学生自杀、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病亡、溺水等各类学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1.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学校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处)。
2.工作职责
学校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预防,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安全状况及动态,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好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对学生自杀事件的处理
1.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校区值班人员报告学生自杀情况;同时,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或拨打120,进行现场救治,并保护现场。
2.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对事件展开调查,进行分析和上交书面材料;同时,由二级学院尽快通知家长等亲属,并做好接待和思想工作,共同稳定学生、家长情绪。
3.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根据事后学生身心恢复情况和学籍管理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4.学生自杀身亡,经学校同意,二级学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共同处理各项善后事务。
5.事件妥善处理后,二级学院及学生工作处积极妥善地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理
1.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后,相关班级立即向所在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校区值班人员报告;如情况紧急,可立即拨打110、120。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校区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进行现场救治,并尽快将受伤学生送到医院救治,并由二级学院负责通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2.二级学院指派专人对受伤害学生给予关照,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情形严重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公安部门报告,请求调查处理。
3.二级学院及时对伤害的学生进行事件跟踪处理,稳定受伤学生情绪。按照学校学生管理相关制度,解决相关问题。同时,要做好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做好其他学生的情绪稳定工作。
(三)学生走失(失踪)事件的处理
1.发现确有学生走失(失踪)后(原则24小时联系不上),二级学院应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查找,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及主管领导,通知学生家长一起分析原因,共同寻找。
2.二级学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履行相关程序后,有关职能部门可以通过媒体发布寻找信息。
3.二级学院应向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上交详尽的事件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4.由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工作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配合,妥善处理该事件的善后事宜。
(四)学生突发疾病事件的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移动。学生突发疾病时,辅导员、校区值班人员等应第一时间联系校医,等待校医到场实施专业救护,同时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尽快赶到现场。
2.第一时间汇报领导。辅导员、校区值班人员等对于学生突发疾病事件了解后,应第一时间向二级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现场情况。相关领导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校医到位进行处置。校医来到现场上,辅导员、校区值班人员等要疏散现场围观学生,为校医提供一个安静急救环境,配合校医开展相关急救。
4.实施现场急救,根据校医的意见等待120急救车或者直接安排车辆送往医院,辅导员此时要立即联系通知家长。
5.等待家长查找档案。在抢救过程中或抢救结束后,二级学院要查找学生本人档案材料和相关体检材料,了解学生平时身体状况。
6.配合学校提供资料。学生脱离生命危险后,由学校出面对家长进行安抚与沟通。此时二级学院应将平时的学生日常表现、档案记录、安全主题教育班会记录等进行整理,随时配合学校以及家长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学生校内病亡事件的处理
1.学生一旦发生校内病亡事故,最早发现或知晓的人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二级学院及校区值班人员报告。
2.二级学院领导、校区值班人员及相关辅导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或救援工作。
3.校医应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其他在场人员应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进行救治,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4.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5.做好病亡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病亡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协调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六)学生校内溺水事件的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溺水事件,在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施救,并拨打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2.如有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二级学院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家长或家属。
3.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4.相关职能部门要关注网络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消除或减少负面消息。
六、责任追究
违反本预案规定的,或者发现学生突发事件不及时予以处置和通报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学习本预案、急救知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如后续有新规定与本预案冲突的,以新规定为准。